
(来源:团结报)
转自:团结报
“手打”挂面、“多半袋”方便面、“零添加”食品、“非油炸”食品……这些印在商品包装上的描述性词汇,被不少商家异化为商标使用。该行为导致公共词汇私有化,也极易误导消费者,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。
建议:
完善顶层设计,扎紧制度“篱笆”。建议在商标法修订或司法解释中,进一步提高“显著性”审查的刚性标准。对于直接描述产品功能、原料、工艺、质量、数量等的词汇,原则上应不予注册商标;对于通过简单组合试图规避审查的“准描述性”商标,应引入“消费者普遍认知”作为否决性参考依据——即如果消费者普遍认为该词汇指代产品特点而非品牌来源,应驳回注册申请。
规范包装管理,厘清标识“界限”。市场监管部门应出台更加细致的产品标识标签规范,填补规则空白。强制规定产品真实属性名称必须占据包装主视面的显著位置,并设定最小字体比例。对于使用包含描述性词汇商标容易误导、诱导消费者购买的情形,强制规定企业必须在包装显著位置以醒目方式明示“该词汇为注册商标,非产品属性描述”。
强化部门联动,打破监管“壁垒”。建立知识产权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,推动商标法、反不正当竞争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在执法层面的无缝衔接。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形式,明确将“利用注册商标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”的行为界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。同时针对食品、日化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,严厉查处“概念营销垄断化”行为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(张玉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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